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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偵查要點

瀏覽次數(shù):5186 發(fā)布時間:2023-05-28 12:06:37

經(jīng)濟案件偵查,職務侵占罪辯護要點是什么,職務侵占罪辯護要點:1、被告人是否有酌定從輕或減輕的情形;2、口供是否有刑訊逼供的情形;3、證人的證言之間的矛盾點;4、被告人是否有法定從輕或減輕的情節(jié)。法律依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jù)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第三十八條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盜竊案件偵查,受賄罪辯護有哪些要點,受賄罪辯護的要點有:1、被告人是否具備國家工作人員身份;2、被告人是否利用了職務上的便利或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3、是否索賄、是否為請托人謀取利益;4、被告人是否具有坦白、自首、立功、積極退贓、避免或減少損害結果發(fā)生的情形。法律依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jù)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第三十八條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綁架案件偵查,詐騙罪辯護詞制作要點是什么,詐騙罪辯護詞制作要點,是應當包括首部、正文和結束語。其中首部應包括標題、對審判人員的稱呼和前言;正文應包括辯護理由、辯護意見、證據(jù)材料;結束語應包括量刑建議、量刑總結、日期等內容。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jù)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第三十八條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第一百九十八條法庭審理過程中,對與定罪、量刑有關的事實、證據(jù)都應當進行調查、辯論。經(jīng)審判長許可,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對證據(jù)和案件情況發(fā)表意見并且可以互相辯論。審判長在宣布辯論終結后,被告人有最后陳述的權利。

涉網(wǎng)案件偵查,非法拘禁怎么取證,非法拘禁罪的取證要點,認定非法拘禁罪需要證明以下情況:
1.行為人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行為;
2.行為人實施了非法拘禁行為,故意剝奪他人人身自由;
3.行為人有造成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結果;
4.行為人采用了捆綁、關押、禁閉等手段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jù)。

偵查經(jīng)濟案件,刑拘能不上報檢察院嗎,需要看案情,一般除自訴案件外,所有案件均由檢察機關代表國家起訴,稱之為公訴案件。刑事拘留后案件由偵查機關偵查,刑拘期間如果需要逮捕襲,需要報請檢察機關知批準,如果檢察機關不批準逮捕,偵查機關必須放人,改為取保候審,但不影響案件的審理。道刑拘期間檢察機關不參與案件的偵查活動。

合同詐騙案件偵查,行政處罰法對移送案件的規(guī)定,行政處罰法對移送案件的規(guī)定: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行政機關必須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移送案件,在中國,主要指國家機關在執(zhí)行職務過程中發(fā)現(xiàn)犯罪線索或事實,將案件移送偵查機關進行偵查。也適用于刑事訴訟偵查階段,即偵查機關對偵查終結的案件,如果認為案件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律依據(jù):《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二條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行政機關必須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敲詐勒索案件偵查,重刑案件的偵查羈押期限是多久,通常情況下,案件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重型案件的偵查羈押期限也如是,偵查羈押期限是可以延期的,在重刑案件中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法律依據(jù)】
《刑事訴訟法》第156條規(guī)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偵查羈押期限之內。一般情況下,偵查機關應當在法律規(guī)定的偵查羈押期限內偵查終結案件。

偵查 撤銷案件,自訴案件法院受理后誰舉證,自訴案件原則上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并做相應的偵查工作,但是如果證據(jù)不足,但對案情復雜確需偵查工作的,人民法院可以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偵查,公安機關應當受理,你可以去法院提出移交公安機關偵查。自訴案件不同于公訴案件,公安機關不會立案,需要當事人自己向法院起訴,自訴案件是根據(jù)誰主張誰舉證,由你自己舉證,法院是不承擔舉證責任的,法院也不負責偵查,法院作為一個中立者,是要裁決你提供的證據(jù)是否能夠證明對方有罪。

案件偵查期限,批捕后非要偵查兩個月嗎,

  一、如果案件不復雜批捕后不一定非要偵查兩個月,但如果公安偵查的案件,過了偵查階段,案件移送檢察院移送申請起訴的,需要補充偵查的,檢察院可以視情況自行偵查或者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二、《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jīng)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批準決定應當根據(jù)偵查犯罪的需要,確定采取技術偵查措施的種類和適用對象。批準決定自簽發(fā)之日起三個月以內有效。對于不需要繼續(xù)采取技術偵查措施的,應當及時解除;對于復雜、疑難案件,期限屆滿仍有必要繼續(xù)采取技術偵查措施的,經(jīng)過批準,有效期可以延長,每次不得超過三個月。

案件延長偵查羈押,根據(jù)刑事訴訟法中止偵查的規(guī)定包括哪些,中止偵查的適用條件包括:(1)犯罪嫌疑人長期潛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緝拿歸案的;(2)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嚴重疾病不能接受訊問,喪失訴訟行為能力的。中止偵查及恢復偵查的程序是:經(jīng)檢察長決定,中止偵查;中止偵查的理由和條件消失后,經(jīng)檢察長決定,應當恢復偵查。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qū)的重大復雜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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