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能否要求重新分割財產?
一、可以離婚了要求重新分割財產嗎,具體的規(guī)定是什么
可以離婚之后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但是此時是需要符合法定的離婚分割財產的條件的。在離婚案件中,最關鍵的爭議就是財產的分割問題。一般情況下,在離婚時就會對夫妻財產作出分割的處理,但也有例外情況。
二、離婚后可以要求財產重新分配么
你好,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區(qū)別如下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夥渴侵刚宰饨鹧a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 ×夥扛夥坑泻螀^(qū)別 一是申請對象不同。廉租住房的申請對象僅限于本市城鎮(zhèn)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而公租房的申請對象不受區(qū)域和戶籍限制。 二是收入限制標準不同。主城區(qū)申請廉租住房的收入限制標準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申請公租房的收入限制標準為單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21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墙患{的租金不同。廉租房月租金標準約為0.8—
1.2元/平方米。公租房的租金標準按照貸款利息、維護費等因素確定,不超過同類地段、同等品質房屋租金的60%,并實行動態(tài)調整。【法律條文】:《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十六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四)市、縣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證明材料。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yè)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引用法規(guī)
[1]《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第十六條
三、離婚三年多了,還可以重新分配財產嗎
離婚三年是還能再分割財產的。但如果超過三年的,另一方可提出訴訟時效的抗辯。
根據相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離婚后,夫妻一方發(fā)現另一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可在發(fā)現之日起三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四、夫妻雙方離婚后可以要求財產重新分配嗎
1、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2、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fā)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3、夫妻中一方向另一方隱瞞收入,將夫妻共同財產轉移、隱藏、贈與、變賣、毀壞或偽造債務侵占夫妻共同財產等,另一方并不知情,但在婚姻關系結束后,另一方發(fā)現一方存在上述行為及涉及財產,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這些尚未分割的財產進行再次分割或者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五、離婚之后能要求重新分配財產嗎
離婚后一般不能重新進行分割財產,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財產1夫妻協議離婚在簽訂財產分割協議時有欺詐或脅迫情形的;
2在離婚后發(fā)現夫妻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行為。
欺詐,一般是指行為人故意欺騙他人,使對方陷入錯誤判斷,并基于此錯誤判斷作出意思表示的行為。
脅迫是指行為人通過威脅、恐嚇等不法手段對他人思想上施加強制,由此使他人產生恐懼心理并基于恐懼心理作出意思表示的行為。
欺詐和脅迫都會使當事人作出了不真實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效果上都屬于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
因此,在達成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和脅迫行為,重新分割財產的要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
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條,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fā)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條
六、離婚一年后還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財產嗎
一、離婚一年后滿足如下情形能要求財產再次分割1、夫妻一方存在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等惡意減少共同財產的行為;
2、夫妻一方存在偽造、編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等惡意增加共同債務的行為;
3、其他情形。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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