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可撤訴嗎,起訴后能否撤訴,起訴離婚后可否撤訴?
一、起訴離婚可以撤訴嗎,起訴后還可以撤訴嗎,起訴后可以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一)申請撤訴的人是提起訴訟當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經(jīng)過特別授權(quán)的委托代理人。(二)申請撤訴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強迫。(三)申請撤訴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即撤訴不得侵犯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合法權(quán)益,不得規(guī)避法律。(四)申請撤訴必須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準予撤訴,則不再繼續(xù)行使審判權(quán),訴訟即告終結(jié)。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nèi)又起訴,人民法院不會再受理。上面就是離婚起訴后可以撤訴嗎 的解答。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wǎng)網(wǎng)咨詢。
二、民法典規(guī)定起訴離婚后撤訴,以后還能起訴離婚嗎
可以。
可以,但如果沒有新情況、新理由,應當在六個月后起訴。
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nèi)起訴的,不予受理。因此,無論是因為什么原因撤訴的,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撤訴六個月內(nèi)不能再次起訴離婚。但對離婚撤訴后發(fā)現(xiàn)有新情況、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
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nèi)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七項的規(guī)定不予受理。
引用法規(guī)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一十四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二十七條
三、提起訴訟離婚后撤訴,以后還能提起訴訟離婚嗎
可以。
可以,但如果沒有新情況、新理由,應當在六個月后起訴。
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nèi)起訴的,不予受理。因此,無論是因為什么原因撤訴的,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撤訴六個月內(nèi)不能再次起訴離婚。但對離婚撤訴后發(fā)現(xiàn)有新情況、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
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nèi)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七項的規(guī)定不予受理。
引用法規(guī)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一十四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二十七條
四、起訴離婚沒開庭前撤訴,撤訴費是否還會退還
1、在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畢竟已經(jīng)進入和審判程序,已經(jīng)使用了法院的人力資源等,原告撤訴并經(jīng)人民法院準許的,原告所交納的訴訟費不能全部退回,但應減半收取。
2、根據(jù)《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15條規(guī)定以調(diào)解方式結(jié)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引用法規(guī)
[1]《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15條
五、起訴離婚后撤訴,以后還能起訴離婚么
可以。
可以,但如果沒有新情況、新理由,應當在六個月后起訴。
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nèi)起訴的,不予受理。因此,無論是因為什么原因撤訴的,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撤訴六個月內(nèi)不能再次起訴離婚。但對離婚撤訴后發(fā)現(xiàn)有新情況、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
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nèi)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七項的規(guī)定不予受理。
引用法規(guī)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一十四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二十七條
六、法律規(guī)定起訴離婚后撤訴,以后還能起訴離婚嗎
可以。
可以,但如果沒有新情況、新理由,應當在六個月后起訴。
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nèi)起訴的,不予受理。因此,無論是因為什么原因撤訴的,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撤訴六個月內(nèi)不能再次起訴離婚。但對離婚撤訴后發(fā)現(xiàn)有新情況、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
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nèi)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七項的規(guī)定不予受理。
引用法規(guī)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一十四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二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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