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應繳納多少稅?有哪些規(guī)定?
一、需要繳納個稅的個人所得是哪些,有哪些相關規(guī)定
需要繳納個稅的個人所得包括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經(jīng)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chǎn)租賃和轉讓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
二、哪些收入需要繳納個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
三、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jīng)營、承租經(jīng)營所得;
四、勞務報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八、財產(chǎn)租賃所得;
九、財產(chǎn)轉讓所得;
十、偶然所得;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三、用人單位需要繳納哪些稅
一、主稅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按收入交3%的增值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收入的17%計算扣除購進所付的增值稅繳納。二、附加稅費
1、城建稅按繳納增值稅的7%(縣城、鎮(zhèn)為5%、鄉(xiāng)、農(nóng)村為1%)繳納;
2、教育費附加按繳納增值稅的3%繳納;
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增值稅的1%繳納;
三、按分配的紅利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四、用人單位所得稅,按利潤的25%繳納。
五、房產(chǎn)稅,每年按房產(chǎn)的原值70%的1.
2%稅率繳納。
六、其他印花稅、有車交車船稅、土地使用稅等。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免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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