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中告知才處理的案件有哪些?
一、刑事訴訟法中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有哪些
刑事訴訟法中告訴才處理的刑事案件的案件類型有1.侮辱罪或誹謗罪,沒有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3.虐待罪,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4.侵占罪。
二、刑事訴訟法案件管轄的規(guī)定是,有哪些相關規(guī)定
我國刑事訴訟法中關于案件管轄的相關規(guī)定包括有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jiān)督中發(fā)現(xiàn)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三、我國規(guī)定故意泄露軍事秘密案的刑事立案追訴標準有哪些規(guī)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故意泄露國家秘密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泄露絕密級或機密級國家秘密的;
2、泄露秘密級國家秘密3項以上的;
3、向公眾散布、傳播國家秘密的;
4、泄露國家秘密已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
5、利用職權指使或者強迫他人違反國家保守秘密法的規(guī)定泄露國家秘密的;
6、以牟取私利為目的泄露國家秘密的;
7、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犯罪行為的立案標準參照上述標準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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