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一次退偵和二次退偵的條件是什么?
一、檢察院一次退偵和二次退偵條件是什么?
一次退偵和二次退偵的條件是證據不足及犯罪事實不清。檢察院對移送的案件進行審查,如果發(fā)現公安機關提供的犯罪證據并不完整,不能將嫌疑人的犯罪事實落實,這樣就可能發(fā)生誤判的情況。鑒于此,檢察院可以將案件退回去。如果其中存在非法取證,比如刑訊逼供情況,還應該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檢察院兩次退偵案件怎么處理?
檢察院兩次退偵案件后會按照不起訴處理。對于第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因此,對于第一次補充偵查起訴的案件,如果偵查機關無法提供更多證據的,可以選擇撤案處理。
三、檢察院存疑不捕退偵的規(guī)定是什么,法律上的具體規(guī)定
檢察院存疑不捕退偵的相關規(guī)定,是檢察院認為案件還存在疑點的情況下,是可以不批準逮捕退回相關材料,要求公安機關進行補充偵查。一般補充偵查的次數以兩次為限。如果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的話,那么就會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fā)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