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責任能力指什么?刑事責任年齡多少歲?
一、刑事責任能力指的是什么啊,多少歲開始要承擔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對刑事責任年齡作出規(guī)定如下刑事責任能力相關(guān)圖書刑事責任能力相關(guān)圖書
一、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yīng)當負刑事責任。
二、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zhì)罪的,應(yīng)當負刑事責任。
三、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yīng)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會被判處死刑包括死緩。
四、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yǎng)。
五、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yīng)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什么是刑事責任能力,刑事責任能力如何劃分
一、什么是刑事責任能力刑事責任能力是指行為人能夠辨認或控制自己的行為,從而對自己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但不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也不負刑事責任。在正常情況下,行為人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是一致的。但是,在出現(xiàn)疾病的情況下,辨認自己行為的性質(zhì)、后果的能力與自我控制的能力也可能分離。只有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都具備,才屬于有刑事責任能力。二、刑事責任能力如何劃分刑事責任能力的程度
1、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凡年滿16周歲、精神正常的人是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2、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不滿14周歲的和行為時因精神疾病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人是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人。但是,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yīng)當負刑事責任。
3、相對無刑事責任能力相對無刑事責任能力,也稱為相對有刑事責任能力。是指行為人僅限于對刑法明確規(guī)定的某些嚴重犯罪具有刑事責任能力,而對未明確規(guī)定的其他危害行為無刑事責任能力。根據(jù)刑法第17條第2款規(guī)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是相對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僅在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zhì)罪時,才應(yīng)當負刑事責任。
4、減輕刑事責任能力減輕刑事責任能力,又稱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限制刑事責任能力。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減輕刑事責任能力有三種情況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yīng)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yīng)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三、刑事責任能力是指什么?
1、刑事責任能力是指行為人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辨認能力是指一個人對自己行為的性質(zhì)、意義和后果的認識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個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為的能力。
2、對于一般公民來說,只要達到一定的年齡,生理和智力發(fā)育正常,就具有了相應(yīng)的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從而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但是,在出現(xiàn)疾病的情況下,辨認自己行為的性質(zhì)、后果的能力與自我控制的能力也可能分離。只有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都具備,才屬于有刑事責任能力。刑事責任能力可以劃分為
1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年滿18周歲;
2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例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
3無刑事責任能力——不滿14周歲。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jié)果,經(jīng)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yīng)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jiān)護人嚴加看管和醫(y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進行強制醫(yī)療。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八條
四、什么叫相對刑事責任能力,法律上有哪些規(guī)定
行為人對特定的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的就是相對刑事責任能力,這部分人可以是在14~16周歲之間的未成年人,存在故意殺人,搶劫,販賣毒品等違法犯罪活動,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受到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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