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人如何行使不安抗辯權?貸款人怎么行使不安對抗辯權
一、貸款人如何行使不安抗辯權,不安抗辯權貸款人怎么行使
我國法律賦予了公民各種各樣的權利,其中就包括了抗辯權??罐q權是在雙方簽訂合同的情況下,一方對抗另一方請求的一種權利,它包括了不安抗辯權和先履行抗辯權等等。那么貸款人如何行使不安抗辯權,不安抗辯權貸款人怎么行使?
二、如何行使不安抗辯權,行使不安抗辯權有哪些法律效力
一、如何行使不安抗辯權
為了兼顧后給付義務人的利益,也便于其能及時提供適當擔保,先給付義務人行使不安抗辯權的,應及時通知后給付義務人,該通知的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給付義務人提供適當擔保的合理期限。行使不安抗辯權的先給付義務人并負有證明后給付義務人的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xiàn)實危險的義務。
先給付義務人及時通知后給付義務人,可使后給付義務人盡量減少損害,及時地恢復履行能力或提供適當?shù)膿R韵话部罐q權,使先給付義務人履行其義務。
規(guī)定先給付義務人負上述舉證義務,可防止其濫用不安抗辯權,借口后給付義務人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能力而隨意拒絕履行自己的債務。如果先給付義務人沒有確切證據(jù)而中止履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二、行使不安抗辯權有哪些法律效力
(一)先給付義務人中止履行
按合同法第68條規(guī)定,先給付義務人有確切證據(jù)證明后給付義務人的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xiàn)實危險的,有權中止履行。所謂中止履行,就是暫停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履行義務仍然存在。在后給付義務人提供適當擔保時,就應當恢復履行。此處所謂適當擔保,即指定擔保的時間適當,更指設定的擔保能保障先給付義務人的債權得以實現(xiàn)。至于擔保的類型則在所不限,可以是保證,也可以是抵押、質押等。
(二)先給付義務人解除合同
按合同法規(guī)定,先給付義務人中止履行后,后給付義務人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先給付義務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的方式,由先給付義務人通知后給付義務人,通知到達時發(fā)生合同解除效力;但后給付義務人有異議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與仲裁機構確認合同解除效力。
三、怎樣行使不安抗辯權,不安抗辯權有哪些法律效力
一、怎樣行使不安抗辯權
為了兼顧后給付義務人的利益,也便于其能及時提供適當擔保,先給付義務人行使不安抗辯權的,應及時通知后給付義務人,該通知的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給付義務人提供適當擔保的合理期限。行使不安抗辯權的先給付義務人并負有證明后給付義務人的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xiàn)實危險的義務。
先給付義務人及時通知后給付義務人,可使后給付義務人盡量減少損害,及時地恢復履行能力或提供適當?shù)膿R韵话部罐q權,使先給付義務人履行其義務。
規(guī)定先給付義務人負上述舉證義務,可防止其濫用不安抗辯權,借口后給付義務人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能力而隨意拒絕履行自己的債務。如果先給付義務人沒有確切證據(jù)而中止履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二、不安抗辯權有哪些法律效力
(一)先給付義務人中止履行
按合同法第68條規(guī)定,先給付義務人有確切證據(jù)證明后給付義務人的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xiàn)實危險的,有權中止履行。所謂中止履行,就是暫停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履行義務仍然存在。在后給付義務人提供適當擔保時,就應當恢復履行。此處所謂適當擔保,即指定擔保的時間適當,更指設定的擔保能保障先給付義務人的債權得以實現(xiàn)。至于擔保的類型則在所不限,可以是保證,也可以是抵押、質押等。
(二)先給付義務人解除合同
按合同法規(guī)定,先給付義務人中止履行后,后給付義務人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先給付義務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的方式,由先給付義務人通知后給付義務人,通知到達時發(fā)生合同解除效力;但后給付義務人有異議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與仲裁機構確認合同解除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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