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如何分割?如何分割,夫妻財產怎么分
一、夫妻財產如何分割,怎么分割,夫妻財產怎么分
你好,夫妻財產怎么分割,需注意以下幾點。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yǎng)殖、種植業(yè)等,離婚時應從有利于發(fā)展生產、有利于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勺们榉颠€。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8、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yǎng)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9、離婚時一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0、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二、一方出軌財產怎么分割,夫妻財產分割的方法
一、對方出軌離婚財產分配無論男方還是女方,在婚姻里出軌后引起的離婚,在財產分割上,法律會傾向于保護無過錯方。具體分析如下 (一)財產分割原則是以照顧無過錯一方為原則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必須以離婚(訴訟離婚或協(xié)議離婚)為前提。如果當事人不起訴離婚,僅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當事人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那么對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也會不予支持。(二)可以主張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1、重婚;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此處同居是指雙方以夫妻名義持續(xù)穩(wěn)定地共同生活);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5、擅自處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 (三)離婚損害賠償承擔主體具有過錯的配偶,第三者不承擔賠償責任。夫妻雙方均具有過錯行為,任何一方均喪失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四)主張時間起訴離婚
1、無過錯方作為離婚訴訟的原告時,須在離婚訴訟中提出;
2、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亦未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協(xié)議離婚
1、若已放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法院不予受理;
2、未放棄的,可于協(xié)議離婚后一年內提出
三、夫妻出軌財產如何分割,離婚財產如何分割的
1.錄音資料可以作為證據,在庭審質證中,如果對方認可,則法院一般會采納,但如果對方對錄音資料的真實性提出異議,則對方可以就錄音的真實性進行司法技術鑒定,法院會視鑒定結論來決定是否予以采信,如對方拒絕申請司法技術鑒定,也無反證證明錄音系偽造或修改的。
2.男方是否有過錯,主要是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會考慮,過錯方將少分或部分財產,在司法實踐中,因男方有外遇,在離婚時需對女方進行賠償的可能性非常小。
3.第一次上法院離婚,如果雙方都同意,則可能調解離婚,如果財產有爭議,則判決離婚。如果被告一方不同意離婚,按照慣例,第一次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
6.離婚案件,如果雙方爭議較小,且雙方都比較配合法院審理,則可以很快,甚至在一周內結案都是完全可以的,但如果一方不配合,找不到人,需要公告送達的話,則需要8個月左右的時間,財產較多,難以分割,審理時間也會需要長一些。就一般來講,大部分的離婚案件可以在3-5個月審結。我們的就是關于丈夫出軌離婚財產如何分割的
四、夫妻分居之后的財產怎么分割,有沒有法律規(guī)定
法律分析
在我國夫妻雙方分居期間的財產,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夫妻分居在法律關系上仍然是處于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財產為夫妻共有財產。所以分居之后的財產按共同財產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二十六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 第二十六條
五、婚姻期間共同財產分割的規(guī)定,夫妻共同財產怎樣分割
夫妻協(xié)議離婚或起訴離婚后,往往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爭議不下,沒有好的處理意見。一般地,夫妻離婚時對于共同財產的分割,在沒有過錯的情況下采用平均分配的原則。分割的方法主要有 一是實物分割,這是最常用的方法。一般經估價后,夫妻的很多共同財產如分割了就容易影響其使用價值,所以為了不影響財物的使用價值,在各財物價值基本均等的情況下采用實物分割的方式。二是價金分割。通常夫妻兩人都不想分得某些財物,或者財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后其使用價值降低、消失,那么可把該財物變賣,對所賣得的價金進行均分。 三是價格補償。一些財物不能分割,一方取得該共同財產后,需補償另一方相當于一半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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