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需要寫明合同終止證明嗎?
一、合同到期需要寫明合同終止證明嗎?
專業(yè)分析
合同到期需要開終止證明,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模谵k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jīng)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引用法規(guī)
[1]《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二、合同到期公司不續(xù)簽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嗎
1、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2、見證人的見證必須是全程見證、同時見證。即見證人必須從始至終一直在場,并且同時在場,不能先后見證。
3、見證人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不能作為見證人。
4、見證人不能是與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比如親戚、朋友、債權人、債務人等。
5、代書遺囑必須由見證人之一代書,最好采用親筆書寫,不要采用電腦打印的方式。
6、立遺囑人必須親筆簽字,最好簽字后再摁自己的指印。
7、代書遺囑應當注明日期。
8、代書遺囑形式一般適用于遺囑人不會用文字表達處分財產的真實意思或者因某種原因不能親筆書寫遺囑的情況。
三、合同到期需要開終止證明嗎
需要的。勞動合同到期,不論哪方不續(xù)簽,員工辦理離職手續(xù)后,單位都應該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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