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guī)定提出離職后能否當天走,工資如何扣?
一、勞動法中當天提離職可以當天走嗎?勞動關系中工資扣多少?
1、離職不能扣工資。只要勞動者是正常提出辭職并離職的,用人單位就不可以扣押員工工資,在離職當天就應當結清所有的勞動報酬;
2、如果單位不是在離職當天結清所有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
二、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但公司不批準,是否可以走,法律是如何規(guī)定的
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申請后,不管單位批不批準都可以走。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賦予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引用法規(guī)
[1]《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三、公司不給辦理離職手續(xù)怎么辦,法律規(guī)定是什么?
勞動者可以先跟單位協商,若是協商不成,需要準備相關的材料,去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勞動者提出離職的,要提前一個月向單位提交書面的離職報告,一個月之后再辦離職手續(xù),結算工資,轉移社保關系和檔案。
四、離職證明何時開給員工,有沒有法律規(guī)定
法律分析
應在解除勞動關系后的十五日內。離職證明的是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書面說明,同時也證明離職員工的離職是按照正常手績辦理的,其與原單位沒有存在任何勞動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五、合同到期不去上班算自動離職嗎,該如何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到期自動離職規(guī)則
合同到期不去上班是算自動離職的,合同到期之后,勞動終止,勞動者還有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解除,可以認為是自動離職,個人離職可以依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也可以提出申請,協商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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