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時間門滑摔倒算工傷嗎
一、上班時開門地滑摔倒,算不算工傷
1、如果在工作過程中遇到事故傷害,應當馬上到簽訂服務協(xié)議的醫(yī)療機構就醫(y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yī)療機構急救。同時,及時向當?shù)貏趧颖U闲姓块T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職工如果對勞動保障部門工傷認定結論不服(如不認定為工傷),還可以在收到工傷認定書60日內(nèi)提起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還可以在15日內(nèi)向當?shù)厝嗣穹ㄔ禾崞鹦姓V訟。
2、被認定為工傷后,應拿著工傷認定書到當?shù)貏趧幽芰﹁b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鑒定。拿到工傷認定書和傷殘等級鑒定書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單位或勞動保障部門的工傷保險經(jīng)辦機構領取工傷保險待遇。如果所在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參加了工傷保險的,就由工傷保險經(jīng)辦機構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標準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二、在單位食堂滑倒算不算工傷
名譽權與隱私權屬于人格權范疇,兩者均以尊嚴性精神利益為客體,從定義上看,名譽權是自然人與法人、非法人組織維護其名譽安全而不受侵害的權利,而隱私權是自然人個人生活自由與保密的權利。由此可以看出,二者之間的區(qū)別表現(xiàn)在以下幾方面
首先,二者客體不同。從民法角度而言,名譽權的課題是社會公眾的一般評價;而隱私權則是權利人不愿公開的隱私信息。
其次,侵權方式不同。侵害名譽權的主要行為方式為故意以侮辱與誹謗來減損他人的名譽,前者為以暴力或語言文字等方式毀損他人名譽,如剝光他人衣服、嘲笑辱罵他人等;后者為以語言文字方式捏造有損名譽事實并廣為散布,如宣揚某公司財力虧空、將要倒閉等。侵害隱私權的行為在于非法獲得或未經(jīng)許可非法公開他人的私人信息。
再次,侵權的后果不同。名譽權的侵犯往往是利用虛假的信息,所以如果查明事實,可以否定虛假的信息,通過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等方式來加以救濟。隱私權的基礎在于其客觀性和秘密性,如果被公開,就喪失了秘密性的基礎,也就不再成為隱私,所以是無法像救濟隱私權一樣的方法來補救。
最后,侵權的構成要件不同。侵犯名譽權實行的是過錯責任,需要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為其構成要件。而對隱私權的侵犯則實行嚴格責任,侵犯隱私權也不一定要以造成精神損害為后果,只要有非法獲得、未經(jīng)許可而公開的行為,就產(chǎn)生侵權的結果。
侵害名譽權與侵害隱私權最大的差別在于,前者需要捏造事實進行侮辱誹謗,后者是未經(jīng)權利人同意公開披露事實。
三、在單位工作時滑倒算工傷嗎?
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nèi),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
引用法規(guī)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四、單位食堂摔倒算工傷嗎?
單位食堂摔倒,沒有離開單位,尚屬于工作場所內(nèi),而去食堂就餐也是為了下午的工作,應該屬于工作時間、場所的合理外延,因此可以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guī)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職工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nèi),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職工患職業(yè)病的;
(五)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jù)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nèi),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guī)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五、在單位滑倒是不是工傷?
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nèi),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
引用法規(guī)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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